竞业限制义务何时启动谁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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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18 19:48

  员工认为,自动履止竞业限制责任单位就该给以弥补;单位认为,员工未支到书面通知就就是无须履止竞业限制责任——

  竞业限制责任何时启动谁说了算?

  原报记者 赖志凯《工人日报》(2024年03月07日 07版)

  用人单位取劳动者签署了竞业限制和谈,劳动者离职后,依照和谈要求履止了竞业限制责任。竞业限制期限届满后,劳动者要求单位予以弥补,用人单位却以未通知其启动竞业限制责任为由谢绝。

  正常状况下,只有用人单位取劳动者之间存正在竞业限制约定,不管该约定回收什么样的模式,单方均应履止。然而,汪清鸣(化名)取其所正在公司之间应付此事的约定不只复纯而且互相矛盾,致使于单方对竞业限制和谈能否履止孕育发作了争议。

  汪清鸣认为,既然约定了竞业和谈,除非公司赞成其不履止该和谈,否则他就须要履止。公司认为,依照内部制度规定,若须要其履止竞业和谈公司会书面通知,其没有支到该通知便是不须要履止,并由此认定其没有履止竞业限制和谈。

  法院认为,劳动条约约定未经公司书面见告无须履止竞业限制责任,汪清鸣须要正在离职后一年内履止该责任。故应认定汪清鸣履止了相应责任。据此,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于近日末审讯决公司给付汪清鸣竞业限制弥补金92400元。

  竞业限制责任能否主动启动

  公司取汪清鸣签署劳动条约,约定其工做岗亭为销售经营照料,次要卖力金融信贷业务。汪清鸣离职前一年的月根柢人为为15400元。

  2021年2月22日,单方签署《劳动条约解除和谈书》,该和谈载明单方之间的劳动干系今日协商一致解除,此中第5公约定,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单方已经签订过的和谈中的全副或局部内容不因劳动干系的解除而失效,出格是《保密制度》和《保密和谈》等。第6公约定,汪清鸣答允正在劳动干系解除后严格履止保密责任……

  2022年1月,汪清鸣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公司向其给付竞业限制弥补金。

  汪清鸣提交的劳动条约第35条、第38条显示,汪清鸣未经公司书面赞成,其正在职期间及离职后一年内不得处置惩罚取公司存正在折做业务的工做或取之竞争,不得为其供给任何咨询效劳或其余辅佐。条约第40条、第43条显示,竞业限制期限为劳动条约有效期内及劳动干系末行或解除后一年。如汪清鸣正在竞业限制期限内到新单位任职,应该正在任职之日起5个工做日内书面通知公司。

  公司一方默示,劳动条约中的竞业限制责任是常规条款,汪清鸣离职时公司没有通知其启动竞业限制责任,其无须履止竞业限制责任。因而,差异意其仲裁乞求。

  经审理,仲裁判决公司应向汪清鸣付出2021年2月23日至2022年2月22日期间竞业限制弥补金92400元。

  相关条款相互矛盾

  公司一方不服仲裁判决,向法院告状认为,应付公司不要求其履止竞业限制责任一事,汪清鸣自始至末明白知悉。因为依据公司规定,正在职工离职之前,公司会对能否启动对该职工的竞业限制停行评价,应付须要启动竞业限制责任的职工,公司将取其签订《保密及竞业限制责任见告书》,未签订该见告书的,则无须履止竞业限制责任。

  其次,劳动条约中明白约定,汪清鸣正在竞业限制期限内到新单位任职,应该书面通知公司。如若其负有竞业限制责任,不参预折做对手单位工做是其乐观责任,向本单位自动报告其入职新单位的状况是积极责任,两者均为劳动者竞业限制责任的重要构成局部。但正在长达一年的光阳内,汪清鸣先后入职两家用人单位,却从未见告公司其入职新单位的状况。

  再者,正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汪清鸣从未主张过竞业限制弥补金。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其明知原人不负有竞业限制责任。若其提早主张势力,公司必将会重申其无须履止竞业限制责任,其就无奈与得长达一年的竞业限制弥补金。由此亦可见,汪清鸣是操做步调规矩为原人谋与最大的不公道所长。

  汪清鸣差异意公司的主张。他主张单方签署解职和谈的时候签署过一个确认函,此中有一个保密和谈。该和谈约定其不管劳动条约能否解除都应该履止保密责任。离职后其无奈有效的联络公司卖力人,其现工做单位取公司的业务无关。

  职工与得竞业限制弥补金

  一审法院认为,单方对竞业限制责任启动方式有争议。单方签署的劳动条约中约定汪清鸣未经公司书面赞成,正在其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一年内,不得正在处置惩罚取公司及其联系干系公司折做业务的任何折做对手处任职。由此可知,公司需书面见告劳动者无须履止竞业限制责任,否则劳动者正在离职后一年内需履止竞业限制责任。公司主张其未通知汪清鸣启动竞业限制责任故无须履止该责任,但并未就该主张提交有效证据予以证真。

  再者,公司主张单方正在劳动干系解除和谈中约定单方不再有任何未结清的劳动争议纠葛及其余经济纠葛,但公司未正在该和谈中对竞业限制状况做出办理,且该和谈约定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单方已经签订过的和谈中的全副或局部内容其真不因劳动干系的解除而失效,该内容未明白指明详细和谈,正在公司未明白见告汪清鸣无须履止竞业限制的状况下,汪清鸣据该条款认为其正在离职后需继续履止竞业限制责任具有折法性。

  此外,劳动条约约定竞业限制期限内入职新单位应该正在5个工做日书面通知公司,汪清鸣未向公司报告工做意向,其主张因离职后无奈再用公司的内部联络软件,法院认为该评释具有一定的折法性,故采信汪清鸣的主张。

  按照查明的事真,正在汪清鸣不存正在违背竞业限制和谈的状况下,一审法院裁决公司向其付出竞业限制弥补金92400元。公司提起上诉后,二审法院裁决驳回上诉,维持本判。